10月20日消息,今日,工信部发布《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征求意见稿)》,对智能驾驶外部提示灯光作出明确的强制性约束。其中规定:不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禁止安装ADS标志灯。
根据征求意见稿,ADS标志灯的专用光色被统一为“蓝绿色”。在选装规则上,仅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才允许选装前、后及侧面的ADS标志灯;配套L3级牵引车使用的挂车,可选装后部与侧面标志灯。
控制逻辑同步收紧:该类灯光不能由驾驶员手动开关,仅当车辆真正激活L3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时才会自动点亮,系统退出后同步熄灭;L2及以下功能运行时,严禁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