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房企境外债重组又迎来关键节点。近日,雅居乐、路劲等地产公司发布公告,在年底前推进谈判完成债务重组。最受关注的是,雅居乐计划以债转股方式化解总额约51.83亿美元境外债务。按照方案,其将配发新股,债权人获得重组后约64.6%股权,原创始股东股权大幅稀释,企业控制权或将转移至境外债权人手中。
每一个债务重组方案,既是企业绝境自救的选择,也是上市房企风险处置模式演进的缩影。有声音认为,房企因为化债而失去大股东控制权,经营决策权因此会交由债权人主导,这实在是可惜。股权让渡,确实可能导致创始团队从企业实际控制人,退居至没有公司支配权的股东。但不能忽略的核心点是,很多港股地产上市公司一是债权分散,实控人的地位短期难以受到威胁;二是以目前行业发展现状,难以出现债权人大肆收购债权后去转股,变成大股东;三是实控人如果想保住控股权,手段并非没有,企业化解债务成功后,加上房地产行情上升,股价也会抬升而把转股数抵消稀释股比。
房地产行业风险处置,早已不再局限于单一债务谈判,而是必须兼顾保交付、稳债权,在维护企业基本运营的同时维护多方权益,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尤其是房企境外债重组与境内保交付、项目责任、企业信用不能割裂开来。房企无法兑付到期债务,本身就已经失信,如果不能重塑信用、取信于人,不仅债务无法化解,所开发的地产产品也没有人愿意掏钱购买,结果只能是无路可走。平心而论,对于债权人而言,接受债转股,并非理想选择。债权人原本追求稳定本息兑付,如今被动持有地产上市公司股权,未来收益高度依赖楼盘交付、资产运营、存量项目去化,需要承担房地产行业持续调整、资产贬值的风险。之所以达成共识,是债转股相比清盘处置来说,债权人能够获得更高一些的回收比例。对于债务人,无论是以股偿债还是其他方案,背后都是沉甸甸的取舍,而不是还幻想着既能化解掉债务又能保持绝对控股地位,这是一种不切实际的零和游戏。近年,房企前期化债基本是采取债务展期、分期兑付、出售资产等办法,但还是无法恢复企业正常的经营和运行,可售资产逐步消耗后,很多企业已没有足够资产变现偿债,债转股确实是备选路径。选择以出让控股权为代价,争取一次性出清存量债务,不失为最现实的选择。
未来一段时期,更多出险房企还会陆续推进债务重组,雅居乐以控制权换取债务重生的尝试,或许能为后续同类企业风险处置提供宝贵的实践参考。但也要看到,这一类重组模式,同样伴随着新挑战。跨境债转股涉及我国香港、英国多地法律程序,协调难度高、周期漫长,不同类别债权人诉求差异巨大,谈判博弈复杂。重组完成后,债权人作为财务股东,缺乏地产行业运营经验,如何平衡资产变现、项目持续开发、物业运营之间的关系,极其考验后续公司治理。此外,境内外债权隔离、跨境资产监管、外汇相关规则,都是后续运行中需要持续面对的现实问题。
从今年以来出险房企的自救之路来看,风险化解路径越来越多元化,不再有统一模板。无论是债务展期、资产出售,还是债转股、控制权变更,所有方案的根本评判标准,就是能否守住保交付底线、尽可能保护各方债权人合理权益,以及平衡好购房者、施工企业、境内债权人的多方权益,避免风险无序扩散,这是房地产风险化解不变的核心要义,出险房企要看清时势、充满诚意,以更好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