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4日,东阳嗨乐影视娱乐有限公司(简称嗨乐影视)在社交平台发布公开信《范小姐,请还钱!》,公开点名范冰冰、范丞丞姐弟,要求偿还6700万元债务。
嗨乐影视董事长兼实控人为陈万宁,即知名编剧宁财神。
债务纠纷源头是古装剧《巴清传》(又名《赢天下》)项目。
2017年,嗨乐影视向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简称爱美神)投资6000万拍摄该剧,合同约定保底收益2700万,本息合计8700万。
2018年,主演范冰冰发生税务风波,导致《巴清传》无法播出,项目搁置。
2019年1月24日,范冰冰卸任法定代表人,由周海国接任。
同年4月,双方曾经达成和解,爱美神分两次各付1000万,之后不再履约,嗨乐影视随即在次月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
2020年9月,范冰冰退出爱美神股东行列。
2021年9月7日,北京高院终审判决:爱美神需要返还本金+收益合计6700万元,另加逾期违约金。
2022年,爱美神进入破产清算,法院裁定显示该:公司可用于清偿财产仅22.03元,连500元的破产费用都无法覆盖,而多名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约2.22亿元。
因此,嗨乐影视对爱美神6700万债权,至今连一分钱都没执行到。
该公司引用破产审计报告与银行流水提出指控:
1、2018~2020年间,爱美神向范冰冰两家个人工作室转账超2亿元,向范丞丞个人独资工作室转账近千万元。
2、认为爱美神在破产前通过大额关联转账转移资产,掏空公司,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主张范冰冰、范丞丞应当承担个人还款责任。
9月25日,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受范冰冰、周海国及爱美神委托发声明,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债务≠个人债务,爱美神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务原则上由公司承担;
2、如果债权人主张范冰冰、范丞丞承担连带责任,必须另行通过诉讼举证,不能依靠公开舆情来认定;
3、反对以网络公开信这种舆论方式裹挟司法,网络言论需要以完整证据为基础,不能主观推断资产转移。
此外,浙江常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也曾起诉爱美神并获得生效裁判支持。
这两家公司也很有来头:
1、浙江常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2013年5月由张国立创立;同年9月,华谊兄弟以2.52亿元收购该公司70%股权。
2、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5年9月由吴秀波创立并持股99%。
虽然以上三家影视公司对爱美神的生效判决债权合计1.432亿元(违约金另计),占2.22亿全部债务64.5%;然而,申请爱美神破产的却是一家饮用水企业——深圳安吉尔饮水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爱美神公司破产,并终结其破产程序。